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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关于2022年聘用合同到期人员考核及续签安排的通知

院人通[2022]28号

院内各单位:

   经批准,现就2022年聘用合同到期人员考核及续签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

   (一)请各用人单位按照《外交学院2022年续签合同人员名单》(附件1),通知本单位聘用合同到期人员填写《外交学院聘用合同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考核表》分为教学科研人员(附件2)和非教学科研人员(附件3)两类。教学科研类受聘人员应如实填写表中“教学情况”和“科研情况”,人事处将就此向教务处、研究生部和科研处核实。

   (二)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完毕后,请用人单位填写《考核表》聘期鉴定意见,评定考核结果,及时送主管院领导签批。

   (三)请各用人单位根据聘期考核情况填写《外交学院聘用合同到期人员聘用意见回执单》(附件4,以下简称《回执单》),连同《考核表》一并送交人事处R224。

   二、合同续签

   对于建议续聘的,请各用人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填妥的《回执单》和《考核表》交人事处汇总。学院将参考受聘人员考核情况及所在单位意见决定是否续聘,审批结果由人事处反馈至各用人单位。经学院审批同意续聘的人员,请各用人单位通知其于9月底前携《外交学院聘用合同书》个人留存件和院系留存件到人事处R224办理合同续签。受聘人员因公派出国(境)无法办理合同续签的,请在公派结束返校后10日内办理。

   续签聘用合同起始时间统一为前一聘期截止日期的下一日。

   三、合同到期中止

 (一)如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聘,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合同到期终止手续:

   1、用人单位需在《回执单》中标注终止续聘人员,填写《外交学院聘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附件五,以下简称《终止通知》),一式两份,随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于5月10日前送交人事处。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2人)应同终止聘用人员谈话,请其在《终止通知》上签字后到人事处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谈话记录及《终止通知》交人事处存档。如终止聘用人员不同意签字,请参加谈话的主要负责人向人事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如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合同,需提供个人情况说明。用人单位应将个人情况说明及本单位书面证明等材料及时交人事处处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和合同续签工作,坚持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指定专人同人事处做好工作对接,规范合同管理和归档,进一步提升学院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外交学院2022年续签合同人员名单.doc

附件2:外交学院聘用合同聘期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docx

附件3:外交学院聘用合同聘期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docx

附件4:外交学院聘用合同到期人员聘用意见回执单.docx

附件5:外交学院聘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docx

                              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