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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关于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院人通[2022]25号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等文件精神,根据《外交学院(中国外交培训学院)处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外交学院(中国外交培训学院)处级机构设置调整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干部司备案同意:

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处级领导职数为1正2副。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后,基础教学部不再承担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职能。



外交学院

20226月7日